威客电竞恒锋信息: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3-03-15 03:11:26 winterfell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锋信息”、“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威客电竞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恒锋信息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和核查意见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2 年 10 月 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67 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 24,243.57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42,435,7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 3,880,983.59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238,554,716.41 元,扣除不含税其他发行费用 1,900,841.31

  元(验资费、律师费等),募集资金净额为 236,653,875.1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 年 1 月 6 日到位,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3)第 442C000009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已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不超过 24,243.58 万元

  (含 24,243.58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截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 6,100.43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7,755.04 万元(含利息)。

  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公司将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项目。按照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及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 12,000 万元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次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将按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

  为了满足日常经营需要,缓解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提升公司发展速度,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12,0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

  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按十二个月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65%计算,一年最高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 438 万元。

  在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若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及时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归还,以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公司临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使用,不进行直接或间接用于证券、衍生品交易等高威客电竞风险。

  2023 年 3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威客电竞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 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使用暂时闲置的不超过 12,000 万元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3 年 3 月 10 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为提高威客电竞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需求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不超过 12,000 万元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 个月。上述事项表决程序、实施,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不超过 12,000 万元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 12,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使用不超过 12,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提出的,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已依法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