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恒信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就安恒信息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10月16日作出的《关于同意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19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518,519股,每股发行价格为56.5元(人民币,下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4,629.63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共计9,472.44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5,157.20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9年10月3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F10769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16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4,112,271股,发行价格为324.23元/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33,332.16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2,230.59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1,101.57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公司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9月28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932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相关监管协议。
由于募集资金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推进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和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募集资金风险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包含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和向特定对象发行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额度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个年度审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事项之日止。
公司将严格遵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要求,仅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且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为目的的行为。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个年度审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事项之日止。
在额度范围和期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实施、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回报。
尽管公司拟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包括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机构的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此类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市场的变化进行现金管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财务部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公司内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于2023年2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回报。该议案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8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流动性和安全性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正常开展的情形下进行的,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回报。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8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个年度审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事项之日止。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安恒信息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该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未违反募集资金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安恒信息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威客电竞威客电竞威客电竞